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⑪破除城乡要素流动壁垒 促进优质要素流向农村******
作者:陈羽、陈珏颖、刘合光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应当以破除阻碍城乡要素流动壁垒为导向,坚持市场化取向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改变农村资源单向流出的局面,让城市优势资源不断投入农村建设事业,激发农村要素活力,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步伐。
新时期,破除城乡要素流动壁垒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打通城乡之间要素流通障碍,将城市优势资源与农村特色资源相互结合,提高要素利用效率,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
大力破除城乡要素流动的壁垒
要通过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破除不平等的壁垒,首先要化解农村要素收益低的问题,让城乡要素充分平等交换。一要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城乡双向流动。二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农村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让农村在土地要素交换中获得同等的收益,有更多的积累用于支持农村发展。三要通过农村产业和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村扩大对资金的需求,并以充足的回报率遏制城市虹吸农村资金的不利现象。
千方百计促进要素和服务下乡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原则。“国强必先农强,农强才能国强”,在促进要素双向流动上,必须着力的战略方向是农业农村优先。
一要增强促进要素和服务下乡的利益吸引力。要素和服务下乡首要驱动力是利益吸引。利益有三重。第一重是产业利润,各类促进乡村繁荣县域发展的产业,可以产生丰厚的利润空间,将吸引各类资本下乡竞争,从而驱动要素和服务在农村聚集。第二重是政策特许利益。包括激励性、特许性政策和减免性政策。制定财政奖补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一定地域产业发展可以在特定培育期间给以特殊授权,占有特许权的企业将获得丰厚政策红利。为促进服务和要素向农村流动,政策还可以在税收减免、扶持性金融的加持下让参与企业获得充分的利益空间。第三重是保障利益。公共产品是居民和企业的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障,有公共产品的支持,居民和企业从事涉农事业将无后顾之忧。要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弊端,加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力度,重点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人才和企业携带先进生产要素扎根农村,让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迸发更大活力。
二要建立服务和要素下乡的导引机制。在西方,经济发展有两只手在起作用,一只是市场自由竞争的无形之手,另一只是小政府的“调控”之手。在中国,市场-政府框架之间还有党组织的介入。政府和党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凭借“先见之眼”发挥了“导引之手”和“托举之手”的功能领导中国经济社会赢得长期的火红发展。导引服务和要素下乡,同样离不开政府的调控之手和党组织的“组织之手”。导引有三个方式。其一是利益导引,在上节已经阐述。其二是信息导引。政府政策和党的政策给予明确发展信号,让民众和企业知道发展方向所在,知道服务和要素的聚集之所,人才和企业听信号携带技术和服务下乡共享振兴红利。核心是政策信号要明确,产业发展的预期要清晰。其三是组织导引。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是有序有组织的发展。促进要素和服务下乡也要发挥党和政府的组织导引功能。要发挥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组织优势,以组织的力量有序导引服务和要素下乡。以党支部书记领办合作社,以组织的力量推动乡村“飞地”经济的发展,是克服要素流动与聚集矛盾的重要组织导引。
率先在县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郡县治,天下安;郡县富,天下足。在空间范围上,率先推动县域的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是富有历史智慧的决策。把县域作为推动城乡融合的突破口,率先破除县域范围内的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而且这种改革更具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畅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重在坚持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改革,在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构建起城乡互联和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消弭城乡发展在以上七个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二元向融合一体迈进。
第一要推进县域规划一体化,以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破除县域内的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的发展。第二要解除对要素在县域内的流动限制壁垒,促进要素和服务在县域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城乡互联和协同发展。第三要优化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将工业和农业、县城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在县域内实现产业链条优化,实现可持续的产业兴旺。第四要依托一体化规划引导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推动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发展格局,将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第五要推动县城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下乡进村,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养老、教育等涉及农民贴身利益的公共服务条件,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六要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不断优化美化县域内环境,重点补齐农村环境治理短板。第七在县域统筹提升农村社会管理高效化水平,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引入网格化、大数据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引领县域社会治理格局不断优化。
在县域内破除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乡发展等值化,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一致化,让农民和市民没有身份上和生活质量上的明显差异,切实提升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AZD035)的阶段性成果)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