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喜提春节档:降价车型热销,节后有望迎入门级购车潮******
澎湃新闻记者 吴遇利
在降价促销措施的拉动下,多家新能源车门店迎来了火爆的“春节档”。
1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走访了位于上海的特斯拉、小鹏、蔚来、理想等新能源车门店发现,各家门店人气普遍高于春节假期之前,多名销售人员都表示,品牌的相关降价促销措施明显拉动了客流。
“实在是接待不过来,一天比一天人多。”一位特斯拉门店销售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春节假期客流量与日俱增,平日里最多仅需提前一天预约的试驾目前则需要提前两到三天预约。
1月6日,特斯拉在中国开启大幅降价,降幅从6%至13.5%不等,Model 3起售价22.99万元,Model Y起售价25.99万元,创下历史最低价格。其中,降幅最大的车型为Model Y长续航版,降幅高达4.8万元。
前述特斯拉销售人员表示,日前的降价吸引了大批顾客前来看车,“目前没有任何优惠促销了,来看车的顾客有不少都是看中了这次的降价,春节期间明显又多了一批家庭用户。”
与特斯拉一样开启了大幅降价的还有小鹏汽车。1月17日,小鹏汽车宣布对小鹏G3i、P5、P7进行降价,降幅从2万元-3.6万元不等。
虽不如特斯拉门店那样比肩接踵,小鹏汽车门店客流也明显高于春节之前。有销售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介绍,除三款车型直接降价之外,小鹏G9也推出了5000元的现金减免优惠。他表示,春节期间,受降价拉动“销量都还不错”,尤其是小鹏G3i和小鹏P5两款车型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
虽然蔚来并没有降价,但前来看车的顾客依旧源源不断。蔚来销售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新能源车国家补贴已经在去年底结束,但蔚来自掏腰包将其延续至了2023年1月31日,相当于优惠1.1万元。同时他还介绍,蔚来汽车符合上海市嘉定区相关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额外获得嘉定区的2万元补贴。
不同于上述几个纯电动汽车品牌,理想汽车目前推出的车型均为增程式车型,自2023年起已经无法获得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牌照。有门店销售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春节期间“拖家带口”前来看车的顾客明显增多,不过他也坦承,因牌照问题还“需要考虑”的顾客确实不在少数,“我们主要是家庭用车的增换购,很多顾客其实已经是有蓝牌的,有没有绿牌不是什么问题。”
乘联会数据显示,1月1日-15日,全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零售18.4万辆,较上月同期下降了33%。乘联会认为,1月上半月车市表现一般主要是由于前期政策透支,随着防疫政策放开后居民出行趋于正常、消费者信心恢复、特斯拉等车企降价等,春节之后,车市会有一波入门级消费者的购车潮,而2月份将会成为春节后的真正市场启动期,同时也将是疫情三年结束后的市场启动期。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